罰 鍰

戶籍罰鍰處罰金額基準表

            

                  

 

 

 

   

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

婚、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

義務行使負擔、死亡、死亡宣告、

初設戶籍、變更登記、更正登記、

撤銷登記、廢止登記

出生登記

遷入、遷出、住

址變更登記

 法 定 申 報 期 間

三十日內

六十日內

三個月又三十日內

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

間申請之處罰(戶籍法

第七十九條)

逾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三百元

逾十六日以上三十日以下

五百元

逾三十一日以上一百八十日以下

七百元

逾一百八十一日以上

九百元

經催告仍不申請者

九百元

不實申請或故意提供不

實資料者之處罰(戶籍

法第七十六條)

自動申請更正

三千元

戶政人員發現

六千元

被人檢舉

九千元

    

無正當理由於通知期限內拒絕之處罰

第二次通知拒絕之處罰

第三次通知拒絕之處罰

戶長未依規定提供戶口名簿

  (依據戶籍法第八十條處罰)

一千元

二千元

三千元

拒絕接受戶口調查

(依據戶籍法第七十七條處罰)

三千元

六千元

九千元

拒絕提供查證資料

(依據戶籍法第七十七條處罰)

三千元

六千元

九千元

醫療機構未依規定通報

死亡資料之處罰(戶籍

法第七十八條)

逾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一千元

逾十六日以上三十日以下

一千五百元

逾三十一日以上一百八十日以下

二千元

逾一百八十一日以上

三千元

   

一、貨幣單位為新臺幣。

二、期日及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規定。

           

 

 

規 費

   

單位

  

( 新台幣 )

  

初、換領國民身分證

50

 

補領國民身分證

200

89.10.1調整

國民身分證拍照

100

 

戶口名簿

30

 

戶籍謄本

20

 

英文戶籍謄本

150

  同次申請自第二份起每張20

戶籍檔存資料影本

10

 

戶籍登記資料(簿)閱覽

20

以一小時為限

印鑑登記(證明)、變更

  ()

20

99.12.24調整

門牌編釘證明

20

99.12.24調整

訂製門牌工本費

40

99.12.24調整

人口統計資料

10

 

電子資料檔

小於50MB

1000

 

50MB~150MB

3000

(不含150MB)

150MB以上

1000/每超過100MB

 

電腦列印戶籍資料名冊

 7

 

結婚證明書

100

97.05.23實施

離婚證明書

100

97.05.23實施

英文結婚證明書

100

97.05.23實施

英文離婚證明書

100

97.05.23實施

自然人憑證

275

94.1.1實施

戶籍謄本 戶口名簿
印鑑登記
、變更
、註銷
印鑑證明
國民身分證初
、換領
國民身分證補領 門牌證明
金額
每張20元
閱覽每次20元
每份30元
每次20元
每張20元
每張50元
每張200元
每張20元